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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流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1-16   浏览:

各二级学院及全体科研人员:为进一步强化科研经费管理,规范报销审批程序,保障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有序,结合学校科研管理实际情况,现就科研人员办理科研经费报销签批要求通知如下:

二、注意事项

1.各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、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和上述审批流程要求,确保报销材料真实、完整、合规,避免因流程不符影响报销进度;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责,协助科研人员规范填报报销信息;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需严格把关,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管理要求。

2.科研处相关科室经办人员分工如下:

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相关经费:陈丽钦;

自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相关经费:韩之皓;

横向科研项目、专利、成果转化相关经费:方梦;

科技特派员、科研团队、平台、机构相关经费:何伟成;

硕士点建设相关经费:孙俊涛;

学术会议相关经费:康炳源。